學位授予法第16條第1項:「取得博士、碩士學位者,應將其取得學位之論文、書面報告、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,經由學校以文件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光碟或其他方式,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。」 碩士論文、博士論文為何要公開? 如果不公開,大家各自閉門造車,對社會沒有幫助,論文公開對學術界才會有幫助!